当前,我国正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业发展进入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创新驱动为引领的关键阶段。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亟须完善工业治理体系,优化生产组织方式,塑造形成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特色明显、资源要素集聚、产城融合发展的产业空间新形态。近年来,宁波以“大腾挪、大整治、大提升”为牵引,深入开展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着力打好空间重塑和产业革新“组合拳”,在产业空间治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要实现产业空间治理新跃升,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更好支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仍需在政策制度创新上实现突破。
一是优化空间格局,强化工业空间规划管控
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空间规划布局既是重要基础又是关键支撑,必须以系统观念谋划产业空间新格局,创新顶层设计,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构筑坚实平台。紧扣国家战略布局和宁波发展定位,强化工业集聚区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的统筹衔接。完善工业区块控制线管理,新增工业用地原则上一律进入工业控制线内,并向“2070”工业集聚区集聚。工业控制线内现状及规划工业用地的性质和规模均受到严格保护。完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积极有序推进“地企双评”,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优势产业、重点平台集聚。出台“2070”工业集聚区标识区域、线性界面、建筑风貌分区指引和管理规定,打造整体协调的工业集聚区风貌。
二是深化用地改革,创新土地资源配置机制
土地资源是制约制造业发展的重要瓶颈,也是产业空间治理的关键要素,需要通过政策创新激发土地要素活力,为产业转型升级拓展发展空间。深化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供应改革。允许采取“先租后让”方式,租赁期内企业达到投资、产值等标准的可按协议出让。出台工业用地续期政策,加速工业用地循环利用。对“361”万千亿级产业强链补链延链项目、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享受“优先供地、减免地价”。对新出让的工业用地允许按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探索配套更优、功能高度复合化的M0用地,放宽混合产业用地标准。支持企业联合拿地、联合建设、联合投标、联合竞买。允许零星地块协议出让作为周边增资扩产用地,推动整合成为功能完善的产业片区。
三是盘活存量资源,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整治
盘活存量土地、提升利用效率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重构产业空间、优化要素配置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低效用地改造提升长效机制,分期分类推进“改造提升、更新转型、腾挪流转”三类改造项目。优先支持工业区块控制线内低效工业用地实施改造提升,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联建共享、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存量资源。对工业区块控制线外企业,建立分类管理清单,引导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中,对不符合产业导向、安全环保风险大的企业有序退出。支持工业区块控制线外经认定保留的零星工业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允许开展“零土地”改扩建或“零土地”技术改造。
四是空间提质扩容,完善“工业上楼”政策支持
以“工业上楼”带动产业创新,积极推进“先进制造+研发办公+总部大厦”的模式。引导新供地项目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积极打造高品质、高标准“工业上楼”,鼓励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有条件“上楼”,实现项目与产业发展高度适配。新增供地项目容积率一般不设上限,市区范围内原则上不低于2.0,其中M0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5。聚焦高精尖产业领域和未来产业方向,以甬江科创区为重点,打造一批科技孵化服务能力强的“工业上楼”项目,培育一批孵化器、创新中心、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建筑面积可在配套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最高可达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支持企业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仓储、停车以及生活配套等设施。
五是突出集群发展,推动产业链协同集聚
产业集群化发展是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路径,也是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发展质量的必然选择。深化“链主企业引领、配套企业集聚、创新资源协同”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企业群体,构建完整产业生态。加快由“单一企业引进”向“产业链整体招商”转变,引育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构建上下游配套完善的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配套功能,推动工业集聚区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打造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机制,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产业生态体系。